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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公告:近期发现有中介机构宣称“可代理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”等内容,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除贷款合作银行外,从未委托其、他单位和个人代理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。
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职工任何费用,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受理,职工只需到银行一次,即可办妥贷款受理业务,后续抵押、放款等环节由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按流程完成,职工无需参与,同时,职工可通过“粤省事”小程序查询贷款办理进度,贷款放款后,也有短信告知职工。
图文来源: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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